霸凌处理 江宜桦:法律为辅

【新唐人2011年3月31日讯】(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31日电)内政部长江宜桦今天表示,处理校园霸凌问题,将以教育为主、以法律为辅;如果涉及重度伤害、胁迫自由、恐吓等行为,学校送警察或检调侦办,是可以理解的。

教育部长吴清基昨天表示,霸凌暴力行为一律送警察局,依少年事件处理。江宜桦上午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列席前,接受媒体访问时做上述表示。

江宜桦说,根据媒体报导,吴清基是指有关涉及恐吓、伤害、妨害自由等刑法的霸凌,就会移送法办,相关问题依照儿童及少年福利法与刑法相关规定就可以做。

江宜桦表示,过去尽量避免让儿童及少年留下案底,但最近连续发生多起较严重的校园霸凌,社会上对霸凌有不同的看法,总统马英九也给相关单位最高原则,处理霸凌问题将以教育为主、以法律为辅。校园内一般因人际关系引起的霸凌,希望校园内可以解决,但涉及重度伤害、胁迫自由、恐吓等,学校送警察单位或检调侦办,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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