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6月12日讯】6月11日上午,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举行了金融专题研讨会,就多德·弗兰克金融改革法案的影响进行讨论。请看报导。
前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拿撒勒、香港交易所行政总裁李小加、美国威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米勒应邀在研讨会上发言。
美国次贷危机后,为在金融系统中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于2010年正式通过了多德-弗兰克金融改革法案。
会上探讨了该法案的影响和其具体实施的问题,包括金融系统风险的解决、金融机构是否负担过重、以及未来大型金融机构面临破产危机时的可能情况。
几位嘉宾建议,在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中,应采取客观的以市场为基础的指标,这样公司治理就不会受突发的政治事件影响,并且能给经济冲击一个较好的缓冲,这是一个高效的风险管理系统所必备的条件。
哥大法学教授约翰•科菲:“当一个银行倒闭的时候,会引发骨牌效应和全球范围内的经济危机。”科菲认为,如果没有了更高的权益资本要求,公司就会大幅举债。当经济萧条的时候,这些高负债率公司就面临着很高的破产风险。
新唐人记者李夕瑶、陈腾纽约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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