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街溪争议 环署替桃县发许可

【新唐人2011年7月8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8日电)中华映管公司原废水排放经日前环评决议拟将改排至桃园县老街溪桃县迟未发排放许可。环保署长沈世宏今天在环评大会上说,这是政治问题,将由中央直接发许可。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今天召开第208次环评大会,审查中华映管公司龙潭工业园区扩大编定计划。环评委员于会中说明,中华映管公司与友达的事业废水原本排放至新竹县辖内的霄里溪,经日前专案环评结论,华映未来将设置专管改排废水至老街溪上游的桃园县龙潭乡放流口“美都丽桥”。

而改排专管设置本应经桃园县府审核同意,且老街溪流域有不少农田,美都丽桥辖区桃园县龙潭乡公所强烈反对,龙潭居民对华映可能排放重金属与有机物,仍有相当大疑虑。

环评委员于会中表示,专案环评结论已加严华映改排至老街溪的放流水标准:全区放流水量不得超过1万9000吨,全区用水回收率应达85%、生化需氧量最大限值10mg/L等条件。

有委员提问,因自来水厂计划拟将具甲类水体的霄里溪做为新竹新埔区水源,盼华映尽早完成改排。究竟华映与桃县府协商进度为何?华映代表回应,桃县府说要等老街溪整治计划,在专管改排未完成前,不会开发。该委员质疑,华映与桃县府协调时程根本不确定,改排期程恐延宕。

沈世宏于会中则说,此案因涉及两县市本身就较复杂,属政治问题,而桃县迟未发排放许可,新竹县政府也直接向环保署申请由中央直接发放排放许可,这是政治问题;环评结论非常清楚,就是要改排,若桃县迟未发放则由中央发。

环评大会决议此案依4月29日专案小组第4次初审会议结论,另修正导电度标准最大限值为1年内2000mg/L、1年后1600mg/L,改排至老街溪两年内至少要降至1200mg/L,总氮最大限值为10mg/L。

桃园县政府对此回应,事业废水导电度标准一直是最大问题,桃县要求华映至少应达到农田水利会订出的灌溉水导电度标准750mg/L,华映向县府申请4次排放许可,都未能如期提出补正资料,因此驳回。如今就算中央发排放许可,专管设置也还需向桃县辖内乡镇申请路权。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