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拆迁运动残暴真相

【新唐人2011年9月4日讯】(新唐人记者杨紫运采访报导)前市委书记杨卫泽在职期间无锡到处大拆迁,民称堪比文革,形成一个破坏性的社会运动,百姓深受其害上访不断,造成隧道班车焚烧致死24人,全国最大拆迁伤亡案,请看报导。

据当事人反应,无锡用地方政府自己的文件,包括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群众三次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集体上访,要求行政诉讼立案,但无锡法院仍剥夺公民诉权。

2007年9月开始直到今天,因非法拆迁严明磊的案子五年了, 因非法拆陈兆明18次诉讼。葛巷王美萍因非法拆迁等五人的案子在北京律师张月的努力下,经过最高法院督办,2010年8月31日立案一年多拒不开庭审判,收了诉讼费不给立案通知,也不给任何理由。

陈兆明对记者说:“就是说强制拆迁肯定是违法的,这些案子都没立,其它的都是走走程序的,实话告诉您像这种情况立案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也通过其他的上访,按照法律程序依法上访,各个部门都采取不理不睬。”

市区黎新村58年挖新运河时就征为国土,79年最后一批社员进入企业农转非,部分家庭一直是城镇居民。半个世纪了还按集体土地拆迁,几十户提出行政诉讼,在最高法院三申五令市中院立案后,却移交区法院审理(请注意不是移送),违反了告区政府和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应由中级法院审理的法律规定,省高院竟说不能上诉。

在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有一道独特的风景线,每个星期的领导接待日,聚集了许多要求立案而得不到司法救济的群众。

对人民实行恐怖主义。雇佣流氓拆迁成为常态,还直接动用警力,制造冤假错案,把警察推向拆迁一线,以对敌斗争手段对付被拆迁群众,形成一套成熟的经验:

大规模的非法拘禁被拆迁群众,办法制学习班。

“法制学习班”无法治,迫害摧残被拆迁人,是文革悲剧的重演。1979年彭真复出时,常说他坐过6年国民党的牢;没有想到“文革中”他竟又坐了9年半自己人的牢,他说这是过去轻视法制所受的惩罚。为此,彭真在刑法草案中坚持单列一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江苏省在无锡创新的基础上制定了苏公通[2008]120号文件《关于依法处理进京上访违法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

王荣到深圳后,依葫芦画瓢也搞了个类似的文件,立即遭到抨击,新华社专门发表了评论文章《严惩非正常上访者深圳涉嫌越权》,指出: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

导致“正常上访”被办学习班,被关精神病。此根源如果不能清除,不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而是一味打压,结果往往压而不服,掩盖更多社会问题,甚至激化社会矛盾。但是,在深圳胎死腹中的文件,在江苏却实行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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