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荔蕻一审被判9个月 当庭提上诉

【新唐人2011年9月10日讯】长期关注弱势群体的权利工作志愿者王荔蕻被北京当局以所谓“寻衅滋事案”,一审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她当庭表示要求上诉。

9号早8点半,王荔蕻案在北京温榆河法院宣判,10分钟后结束。她的律师韩一村10号向本台记者表示,过程中王荔蕻表现很坦然,但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上诉书几天之后将递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王荔蕻辩护律师韩一村:“判处9个月有期徒刑也来之不易。来自两方面的力量争取的结果﹔一是体制内的健康力量他也在博奕﹔第二个民意的大声呼吁形成强大的压力,促使当局不得不收敛。做为律师我们坚决支持。上诉,要求重新开庭审里,然后宣判王荔蕻无罪。”

王荔蕻的儿子齐健翔表示,他与母亲以和平理性方式关心社会不公现象﹔三网友无罪,但福建当局执意要判刑。

齐健翔(王荔蕻的儿子齐健翔):“实际上就是一连串的,现在又要判我妈吗。那么接下来声援的不知道是谁(又会被抓)。言论自由表达是生来就具有的,中国人民宪法也是赋予我们这个权力的。我觉得这个社会快完蛋了﹔而我们还在这儿坚守。结果好人都被诬陷,好人都被整,坏人都在外面逍遥法外。所以我觉得我妈当然不认罪了,一天都没有罪。”

访民吴华英(三网友之一):“对一个无罪的人,判一天都是很重的、很不应该的。就是说如果社会都是像王荔蕻这样的人,中国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上访人,那么多的冤屈都得不到解决。”

据了解,审判当天,艾晓明、朱承志、刘沙沙、德国政府人权专员勒宁以及来自美国、欧盟的外交官等几十人到法庭关注,但被拒绝入内。

现年56岁的王荔蕻因积极关注“福建三网民案”,今年3月被刑事拘留,4月被正式逮捕。

新唐人记者梁欣、金同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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