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荔蕻“被维稳”京二院驳上诉持原判

【新唐人2011年10月21日讯】最近刚获得“推动中国进步奖”的大陆维权人士王荔蕻,被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以维持一审原判结案。家属和律师虽然已有心理准备,但仍然难掩不平的愤怒之情。

被以“寻衅滋事罪”起诉的维权人士王荔蕻案,20号早8点半,在北京市中级法院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9个月刑期。

当天,王荔蕻的辩护律师刘晓原和韩一村律师都没有到庭。刘晓原认为,一审对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还存在案件办案程序违法。但之前询问法官已经得知,案件可能以书面审理。刘晓原指出,案件没有以公平正义和社会良知来改判王荔蕻无罪。

刘晓原:“这个判决它完全是从维稳的角度来考虑的,并没有完全依照法律或事实做的判决。判决已经生效必须服刑了。中审判决王荔蕻如果不服,她出来以后也可以申诉。这不可能,申诉肯定(法院)也是驳回。”

宣判过程中,除了王荔蕻的儿子齐健翔,法院没有允许其他人旁听。由于家属不能再上诉,齐健翔对判决感到愤怒。

齐健翔:“(法官)念完了就结束了。”

妈妈情况怎么样呢?

齐健翔:“好像更瘦一些,头发更长一些。被带出去的过程中交流了一下,(王荔蕻)说她无罪。”

法院门外,全国各地约2百多民众和访民陆续到达声援。访民高喊:王荔蕻无罪…警察则忙着抢下访民张开的横幅;撕下贴在法院墙上印有王荔蕻头像的图片。

许多访民不忘把自己的冤屈用文字向媒体展示。希望世人关注中国没有法治和人权的现状。

王荔蕻长期为弱势群体维权,因参与关注“福建三网民”围观活动,今年3月21号,被北京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带走并抄家。

新唐人记者梁欣、王明宇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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