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1月3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3日电)劳基法今年7月修法增订公布违法雇主及事业单位黑名单,劳委会新架设的便民专区“违反劳动基准法事业单位公布专区”,今天正式上线。
7月实施的劳动基准法新修正案,对企业欠薪、未帮劳工投保、超时加班及不给加班费等违反劳基法情节,除加重处罚外,并新增公布厂商名称及负责人姓名条款。
行政院劳委会于7月及9月,邀集各地方政府机关会商“违反劳基法雇主名称的公布原则”。
劳委会劳动条件处长陈慧玲今天表示,9月份的会议决议已确认4项实行细则,包含专案检查、限期改善未改善、影响劳工权益重大和主管机关认为有必要者4大重点,都属公布企业黑名单范围。公布方式除在县市政府网上公告外,也要建立连结在劳委会官方网站上。
陈慧玲说,今天在劳委会官网便民专区内正式上线的“违反劳动基准法事业单位公布专区”就是依会议决议建置,已有多数地方主管机关架设连结完毕,但仍有少数县市仍在建置中,劳委会已依会议结论,促请各地方尽速完成。
陈慧玲说明,因此增修条文于7月施行,被公布企业需是在7月后确遭各县市政府行政处分才得以公布,因有裁处时间差,所以目前系统上未有违法企业被公布,违法企业黑名单的公布时间,依各地方机关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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