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1月7日讯】(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7日)内政部长江宜桦今天表示,选举相关商品包括义卖品、纪念品等均视为政治献金处理,商品制作成本视为政治献金支出,商品义卖收入视为政治献金收入。
江宜桦上午出席立法院内政委员会进行附属单位预算、信托基金预算案报告前受访表示,选举相关商品、纪念品或义卖品等周边商品是否涉及贿选,经内政部、监察院、中选会等相关单位经公文意见交换后,基本上义卖商品视为政治献金处理。
江宜桦指出,因没有明确的对价关系,制作这些义卖商品的成本视为政治献金的支出,义卖商品收入视为政治献金的收入,让政治献金法的规定与实务能够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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