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11月9日讯】 (下文是为2011年7月19日在德国柏林洪堡大学对国际法律与心理健康学会所备的讲稿。)
一、问题症结
世界医师会(The World Medical Association ,另译世界医学会)未能充分正视在中国发生的器官移植暴行。中华医学会是世界医师会会员,但许多中国医师自1997年中华医学会加入世界医师会以来,便一直违反世界医师会的专业伦理标准。世界医师会一直在调查这些违反专业伦理的情事,却未能采取足够行动加以阻止。
自从中国开始施行器官移植手术以来,便不经囚犯同意盗取其器官,此举违反了最基本的伦理标准。最初受害的囚犯,就是那些被判处死刑的死刑犯。但随着器官需求量以及器官移植手术带来的可观报酬增加,死刑犯供体很快便供不应求。大卫‧乔高和我在一份报告中总结,中共/中国当局先从死刑犯下手,再残杀无辜未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一方面借此发展过境观光业追求获利,另一方面则借此消灭任何危及共产党意识型态独大的力量。此报告名为《血腥的活摘器官》,于2006年7月首度发表,2007年1月发布第2版,2009年11月以同名付梓出版。
法轮功是一套以精神修炼为基础,加以现代改良并结合中国古老的气功锻炼和佛道两家修炼传统的功法。法轮功于1992年公开传出。由于法轮功受到群众普遍欢迎,修炼者日众,中共当局唯恐法轮功在意识型态上取得优势,于1999年先后遭中共及中国当局下令禁止。
为了牟取器官而杀害无辜,是违反医学伦理并侵犯人权的行为,这一点应该不需要解释。即使杀害的是获判死刑的囚犯亦然。中国政府否认为牟取器官而杀害法轮功学员,然而在多年来不断否认后,如今它终于承认它过去和现在都一直在盗取囚犯的器官,中国政府表示这些囚犯皆已死刑定谳而后被处决。
乔高和我与中国政府所争论的,不是器官移植的供体是否为囚犯,而是何种囚犯被当作供体来源。但就世界医师会的伦理标准而言,解决这个争论并不重要。
二、历史回顾
中国医师是参与摘取囚犯器官的共犯,这个问题已持续了10年,从中国加入世界医师会时就开始了。中国最初在1989年入会,但中间因未履付会费曾于1991年退出,1997年申请重新入会。
世界医师会在1997年,早在1999年开始镇压法轮功之前,就知道中国境内有问题。若当时世界医师会已果决的采取行动制止,如今可能就不需要面对这个问题。首先,从囚犯身上摘取器官就是一个问题。
德国医师会曾提议让中国延后入会,直到厘清中国医师是否参与从囚犯身摘取器官进行移植为止。这项提议遭到绝大多数会员否决。世界医师会大会主席安德斯医师(Dr. Anders),有数次有关中国的天真言论的其中一次他表示:
“中华医学会能否重新入会成为世界医师会的一员很重要,如此一来我们便能和中华医学会讨论,有关中国医师被控参与我们所讉责的从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进行移植一事。”
受到媒体报导中国从“已处决的死刑犯和活着的囚犯”身上摘取器官的影响,世界医师会1998年4月宣布于该年稍后将在中国举办一场探讨医学伦理和人权的会议。据我所知,那场会议后来没有举行。
1998 年4月,世界医师会及其中国会员发表了一份联合声明,谴责非自愿的或强制性的器官摘取与贩售“是非法且完全无法接受的”。中国这项声明成了后续诸多类似声明中的其中之一,在摘取器官的暴行正如火如荼进行的时候出现,对暴行本身毫无任何明显影响。又有一次,安德斯医师在发表他那种天真的意见时说道:
“如果还有人指控中国境内有器官买卖,我们相信中华医学会会尽力矫正这种情况。
世界医师会在2000年10月通过《人体器官捐赠及移植声明》,并于2006年10月修订内容,该声明宣示:
“由于囚犯和受监禁的其他个人无法自由行使同意权,有可能受到胁迫,因此他们的器官不得作为移植用,直系亲属则不在此限。”
世界医师会2007年10月发布的《人体组织移植声明》中,对移植人体组织有同样的规范。
然而对中国却没有任何行动。2006年,世界医师会又开始注意这个议题。2006年5月在南非举行的世界医师会大会,呼吁中国“立即”停止以囚犯作为器官供体来源,要求中华医学会谴责这项暴行,并确保中国医师不会参与。这个决议只是重申世界医师会2000年时的政策。
1 年后,这个要求立即停止暴行的呼声,就像9年前的呼吁一样,几乎没有什么效果。后来世界医师会派遣代表团到中国,由当时世界医师会大会主席以色列籍的优仁‧布拉查医师(Dr. Yoram Blachar)领团。代表团在2007年5月举行的世界医师会大会上报告考察结果。布拉查医师延续前任主席安德斯医师天真的言论取向,表示看到中国新近立法禁止器官买卖,他感到很受鼓舞。
中国的法律也禁止未经同意的器官捐赠。就法轮功学员的情况来看,这项法律规定没有被遵守。而对死刑犯来说,因为处在监狱高压强制的环境下,即使同意也没有意义。无论如何,这些囚犯的同意是不可能被核实的。
所以,买卖器官不是中国唯一的一个违反医学伦理的问题。事实上,中国囚犯没有贩卖自己的器官。他们甚至不知道自己会因为他们的器官而被杀害。在中国境内购买器官的钱是付给医院的。问题不在于买卖,而在于缺乏同意。
三、先例
世界精神医师会(The World Psychiatric Association,另译世界精神医学会)曾因为前苏联滥用精神医学,将它驱逐出会。全世界的精神科医师在1977年集体通过决议案谴责前苏联。在几乎确定将被世界精神医师会开除之际,前苏联在1983年退出该组织。这个先例可作为示范。为什么世界医师会不遵循这个先例?
由于人们的信仰而将这些人送进精神病院,是不折不扣的恶行,但为了牟取器官而将他们杀害显然更为暴虐。世界医学会面对中国医师不当的医疗行为,却胆怯不敢出面制止,令人感到十分苦恼。
纽约医学院精神科荣誉教授亚伯拉罕‧贺尔彭(Abraham Halpern)在2006年9月曾致函世界医师会,信中提到我们关于活摘器官的调查报告。他呼吁世界医师会采取几项步骤,包括责成一个调查委员会到中国调查,以及假若中共当局不停止非法摘取器官的行为,便开除中华医学会的世界医师会会籍。在那封信中,他提醒世界医师会,世界精神医师会曾因前苏联将非精神病患的异议人士,非法强行监禁在戒备最森严的法医精神病医院,而秉持原则谴责前苏联。
2007年4月,贺尔彭再写信跟进,要求世界医师会大会就此议题紧急开会研商。信中写道他建议世界医师会采取的行动是:
“过去在前苏联甚至现在在中国都会有成效的步骤,有助于停止前苏联非法将非精神病患的异议人士或中共将法轮功信仰者,监禁在戒备最森严的法医精神病医院。”
世界精神医师会最后在1989年同意在4个条件下,重新接纳前苏联入会。这4个条件是,前苏联精神医师会:
1. 承认确实曾经有系统的滥用精神医学为政治服务;
2. 承诺终止上述滥用行为;
3. 协助受害者复原,并
4. 使精神医学这项专业民主化。
上述4项是后置条件,而非前置条件。待前苏联成立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并达成这4项要求,世界精神医师会便接纳前苏联重新入会。如果符合这些条件,前苏联精神医师会将拥有绝对会籍。否则,前苏联精神医师会的会籍将被暂时搁置。
前苏联于1991年12月解体。世界精神医师会大会每3年召开一次。确立前苏联暂时持有条件会籍之后的下届世界精神医师会大会,订在1992年举行。前苏联直到解体时,在世界精神医师会仍维持有条件会籍,因为世界精神医师会大会还来不及开会重新考虑,前苏联能否拥有绝对会籍的问题。
世界精神医师会提供了另一个有关法轮功学员的示范。中共当局就像之前的前苏联一样,滥用精神医学虐待它所认定的反对人士和假想敌,中共以此对付法轮功学员。世界精神医师会在抵制过前苏联滥用精神医学后,对中共当局的倒行逆施,无法坐视不管。但世界精神医师会仍不敌诱惑,和中国精神医师会达成协议。
世界精神医师会与中国精神医师会在2004年5月达成协议,双方同意:
“部分中国精神医师未能清楚分辨精神文化信仰与妄想,结果导致误诊和虐待,确实有这类案例。”
双方进一步同意,发生这类案例,应归因于“部分精神医师训练不足及缺乏专业技巧,而非有系统的滥用精神医学”。中国精神医师会同意采取步骤“教育会员”,有关那些会导致误诊和虐待的争议点,并欢迎世界精神医师会“协助改正此情况”及改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地精神科的诊断和治疗。
贺尔彭在整个过程中坚守理性,他对此的回应是:
“中国被控滥用精神医学,其中包括对为数众多的政治异议份子和法轮功学员,施以虐待、酷刑和假诊断,这些事实不应单纯视为“未能精确诊断的案例”而加以驳斥。”
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有系统的进行着,不仅是少数、未遵守适当移植程序的案例。从法轮功学员身上活摘的器官数量,乔高和我估计在数万之谱,其他任何描述都与实情不符。
四、协议
2007年10月5日世界医师会在哥本哈根举行的年度会员大会上发布一篇新闻稿,宣布与中华医学会达成一项协议。中华医学会同意,囚犯和其他受监禁的个人之器官不能用于移植,除非捐给直系亲属。
中华医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吴明江医师,在致函世界医师会时写道:
兹特此告知,中华医学会内部讨论后已达成共识,即中华医学会同意世界医师会发布之《人体器官捐赠及移植声明》,声明中表示囚犯和其他受监禁的个人之器官不能用于移植,除非捐给直系亲属。
中华医学会当透过其影响力更进一步加强人体器官移植的管理,并防止任何可能违反中国政府所订法规的行为。我们也希望与世界医师会更密切合作,就人体器官移植的管理互相交换讯息和看法。
世界医师会会长爱德华‧席尔医师(Dr Edward Hill)认为,中华医学会的声明是很正面的进展,并补充道:
“我们应持续与中华医学会的对话,并将其他国家的医学会一同纳入专案,共同为符合伦理标准的器官取得计划,找出最佳的运作模式。这不只有助于中国解决其对器官的大量需求,对全世界同样面临严重器官短缺问题的其他地区也有帮助。”
世界医师会与中华医学会达成的协议,要停止从中国囚犯身上获取器官,除非是捐给囚犯自己的直系亲属。这项协议的范围包括所有囚犯,并不只限于死刑犯。这个涵盖范围较广的术语表示,原则上这项协议也包含被关押但未被判以任何罪名的法轮功学员。
前世界医师会会长优仁‧布拉查医师(Dr Yoram Blachar),率领该会代表团至中国考察,他指出双方的歧见仍然存在。世界医师会针对这项议题必须持续对中华医学会施压,直到完全终止中国境内为牟取器官而杀害囚犯的暴行。
4 年多后的今天,囚犯仍然是中国器官供体的主要来源。移植医学专业人员既不执行也不遵守中华医学会所声明的政策。当他们必定知道器官系取自囚犯时,他们也没有拒绝进行移植手术。中华医学会也没有采取任何步骤,惩戒参与这类移植的会员,或那些为监狱囚犯做初步医学检验,以搜集血液、组织型资料,并评估器官健康情况的会员。 (未完待续)
(译者 吴育璘、陈惠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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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麦塔斯(David Matas)是加拿大马尼托巴省(Manitoba)温尼伯(Winnipeg)的知名的国际人权律师,“血腥的活摘器官”(BLOODY HARVEST)的作者之一,该书的中文版由博大国际文化于2011年5月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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