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金山选举制度介绍

【新唐人2011年11月13日讯】虽然旧金山市大选的结果还没有正式公布,仍然等待最后的统计结果。但是市长等职位已基本尘埃落定。因为旧金山今年第一次采用名为“优先选择”的投票方式,就像这次市长选举一样,这个方式也受到各方的关注。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这个选举制度的细节以及市民的反映。

旧金山今年对于政府官员的选举第一次采用了优先选择投票这一方式,这是根据2002年3月旧金山选民通过的一项提案而确立的。它允许选民对同一官职投选最多三名候选人。按照意愿,分为第一、第二和第三优先。

余胤良﹕“人们选择了优先选择投票制度,人们想要这种制度。我们在拒绝任何事之前,都需要先试试它好不好。所以我认为这次和以后的选举采用了优先选择投票制度后,我们看看效果再决定以后怎么做。这次选举很重要。”

优先选择投票的规则是先计算所有选民的第一选择候选人的票数,获得超过一半票数的候选人获胜。如果没有人获得超过半数的选票,就开始第二伦的计算。

获得最少选票的候选人会被淘汰。被淘汰的候选人获得的选票会被转给各选民在其选票上的下一选择人。这种淘汰和转移选票的程序会一直计算到有一名候选人以多数票获胜为止。

John Avalos﹕“对于优先选择投票制度,你很难知道结果,计票需要花一些时间。优先选择投票制度就是这样。有很多候选人被选上,甚至今天出来反对优先选择投票制度的人也从中受益。”

根据这项规则,每位选民的选票只会被计算一次,但不一定都是第一选择会被计算。由于这是一项复杂的计算,所以必须依赖电脑程序来统计。

PAUL的朋友﹕“问题在于我们无法看到,所以无法解释。问题在于运行这一系统的软件是公司所有的,所以无法对其进行调查,我们无法看到。所以我们只是靠信任。透明的选举需要公开的软件代码,和更好的对选票的监督。”

对于这种投票方式,选民反应不一。

民众﹕“我认为选民希望选举公平,我们对竞选制度的细节不了解,但是我们希望竞选人和竞选活动是合法的。”

丹尼斯‧赫雷拉Dennis Herrera:“我从来就不喜欢优先选择投票制度,我对此一直态度明确。我认为这一制度使候选人之间难以区别开来。我将继续保持这一观点。我喜欢以前的投票制度,它能使竞争明显,对选民有利。”

更有两名市议员,Sean Elsbernd和Mark Farrell,提出一项市宪章修正案,要求废止这一制度。他们认为许多候选人被当选,并没有得到一个多数选票。从而妨碍了民主的原则。

支持者们则称这样的投票可以避免复选,节省市政府的开支。

无论日后会采用哪一种方式,只有通过更广大的选民的参与,才能体现它的真正价值和意义。

新唐人旧金山记者站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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