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倒贪官”浙江三千农民仿乌坎示威(视频)

【新唐人电视台2012年2月5日讯】(新唐人记者王海天综合报导)2月1日,浙江爆发数千农民仿“乌坎模式”游行示威事件,强烈抗议当地官员私卖土地、农民没有补偿的枉法行径。

示威农民敲锣呼口号秩序井然

据维权网站消息,2月1号,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巴曹镇泮河东、西两村约三千村民上街游行示威,抗议贪官私卖土地,村民没有任何补偿。

游行中,村民们打出写有“声讨当地政府忽悠泮河民众”、“村委会用集体资源换取个人所得利益”、“倒卖土地毁坏良田罪大恶极”等内容的横幅,各人手持红、蓝旗帜,秩序井然,一路上高呼“打倒贪官”“卖我土地”等口号,一直游行至村委会。据悉,沿途没有出现员警监视或干涉,亦没有官员回应群众的诉求。

报导说,泮河东、西两村共有村民五千余人,其中大部分人参加了这次游行。村民们表示,他们要学习乌坎村民游行模式来抗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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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政府“围海造陆” 官员私卖土地

据记者调查,本次游行事件的起因系当地政府上马“围海造陆”工程,将农民土地划为“国有海域滩涂”并强行低价征收,引发当地农民强烈不满。

2003年10月20日,苍南县“江南海涂围垦工程”上马并正式举行了工程奠基仪式。自此,围绕被围村民的补偿安置问题,当地村民与政府之间不断爆发矛盾与冲突。

苍南县泮河东村、泮河西村,共有村民5000余人,是该工程涉及围垦面积最大的两个村。

2011年6月,当“江南海涂围垦工程”启动区土地被依法招标拍卖、中标开发商开始对村里养殖水塘进行填埋、开工建厂之际,村民们才得知,自己世代赖以生存的土地竟然在2006年就被村委会私底下“卖”掉了,所有的耕地、水田、自留地早已被收归国有。而政府所说的“到位了”的补偿,村民们并没有得到一分钱。

更让村民们不能接受的是,他们世代赖以为生并视为己出的“保命田”竟然在一夜间变成了“国家公有”的“海域滩涂”。换言之,政府一纸“滩涂性质确权书”就将所有村民的土地由“私”变“公”,政府强占土地就变成了“合法收回”。

政府称补偿已“到位” 村民分文未得

据江南海涂围垦开发建设指挥部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是参照集体土地未利用地的标准给予补偿的。具体说,一亩养殖水面补偿标准1.6万元,设施投入一亩3500元,青苗补偿一亩1200元。“这是全县的统一标准,我们全部按规定补到乡镇政府,补偿是到位的。”

但事实上,村民们对当地政府的补偿情况并不知情。由于政府所有的补偿安置条件都是通过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之间在未经多数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签订协定形成的,同时,村民对村集体财务收支也毫不知情。以泮河东村为例,村委会从1993年至2011年从未公开村务。后来迫于压力公布的财务收支公开明细表,也是漏洞百出,村民们根本不买账。

“反正至今我们一分钱的补偿款也没有看到。”村民们对自己的家园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合法”地“拍卖”、“强围”无不义愤填膺。

村民曾群起抗争遭镇压

工程上马以来,村民们一直上访无果。2011年10月25日,在围垦工程施工现场,忍无可忍的村民与入驻企业发生了剧烈冲突。村民们将企业新建的围墙推倒,将企业的设备破坏。官方出动员警镇压,多人被打伤打残,十多人被抓,至今仍有6人未被释放。

村民们表示,他们只想问政府一句话,“几千人的活路被生生切断,政府应该不应该管?”

滩涂性质划分无标准 学者称不能随便征收

据了解,沿海滩涂既属于土地,又是海域的组成部分。如何合理划分,国家至今没有详细的划定标准出台。

北京市律协土地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李晓斌曾直斥政府利用立法疏漏与民争利:“在立法机关对滩涂、围塘等属性没有明确的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在实际中往往会争取自身利益最大化”。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教授李显冬认为,从民法的角度来讲滩涂、围塘是一种地上附着物,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自然应当受到保护,政府不能随随便便就征收。

据悉,苍南县已不是第一次发生农民抗议土地被私卖事件。2011年11月,苍南县龙港镇发生上南、上中村村民因集体土地被偷卖,自留地被强征,庄稼地被摧毁而对未来生活感到绝望,欲组团“集体自杀”的严重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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