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2月9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9日电)去年5月施行的新修正劳资争议处理法,增设不当劳动行为裁决机制及任一方申请交付仲裁机制。劳委会新设办公室,作为审判不当劳动行为裁决独立场所,今天举行揭牌仪式。
为保障劳工团结权、协商权、回复集体劳资关系正常运作,新修正施行劳资争议处理法,增设不当劳动行为裁决机制及任一方申请交付仲裁机制。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如玄及不当劳动行为裁决委员会裁决委员黄程贯上午共同出席,不当劳动行为裁决委员会及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揭牌仪式。
劳委会说明,不当劳动行为裁决的决定,具准司法性,因此裁决委员会“裁决庭”不同于一般官署的空间设计,参考法院法庭模式,除设置申请人及相对人席位外,也增设旁听席,以增加裁决的庄重及公正性。
劳委会指出,至目前为止,裁决委员会已受理38件裁决申请案,其中5件已作成裁决决定并送达当事人,4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作成和解、8件经申请人撤销,有21件仍在审理。
劳委会强调,不当劳动行为裁决委员会及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成立后,盼能有效解决劳资纷争,推动劳资关系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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