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3月9日讯】农业部副部长、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会长高鸿宾3月7日(在列席全国政协农业界别会议之后)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表示,自己并不赞成媒体对“致癌牛奶”等的过度炒作。(3月8日《中国青年报》)
看来高鸿宾副部长对问题奶的曝光是耿耿于怀的。他不但用了媒体“炒作”一词,而且认为是“过度炒作”。显然是把民众通过媒体引起的对问题食品的担忧和焦虑,当作媒体为了聚合人气,吸引大众注意力,最终目的是名气和金钱的商业炒作。因为,“炒作”就是一种不断翻新的商业技巧。
那么,媒体“炒作”问题奶的商机在哪里?是受雇于哪个奶业,还是迎合了广大的消费群体?前者需要拿出事实依据,而后者正是媒体的使命所在。在公众相对缺乏相关知情权的现实下,媒体对有关社会问题的披露和曝光,也就成了满足公众知情权的有限资源。高鸿宾副部长对此的抱怨和反感,至少是对媒体职能的误解。
如果以最大的善意去理解高鸿宾副部长的不满情绪,确实应该看到社会舆论对信息的放大。民众对某些社会问题的围观甚至起哄,确实会产生言过其实的评价。但这绝对不是故意炒作,而是在缺乏真相情况下的猜想或推断。有道是“谣言止于真相”。作为“有关部门”,当相关的下属单位发生“丑闻”时,应当在第一时间公布事件的来龙去脉,而不是推三推四的回避或扯皮。人们不难发现,对这些问题食品负有监督检测职责的部门,面对发生的问题,总是先推卸自己的责任,找一个对其无可奈何的“替罪羊”,最终也没有一个足以让人们放心释怀的具体措施。面对这种情况,媒体提供的有限但有据的信息,必然在社会舆论中传播发酵,造成一种“过度炒作”的不堪局面。
然而,即使对问题奶存在“过度炒作”,也不应该是农业部官员出面抱怨,因为你是问题奶的“有关部门”。更不应该的是,农业部官员简直把自己打扮成了一个无良奶农,面对确实存在的问题奶,竟然会发出“你说吃了致癌,它得吃几吨、吃几年才致癌啊”的无耻狡辩。
这可不同于贵州省的领导为“茅台”鸣冤。人家说的是响当当的国酒“茅台”,辩白的是高价“茅台”和高昂的三公消费之间的关系。但农业部官员抱怨的是什么呢?是臭名昭著的问题奶。即使是同样站在局部利益上主张观点,也起码是一件拿得出手的东西。
因此,抱怨媒体炒作问题奶的不该是农业部官员。针对引起消费者忧虑甚至恐慌的问题奶,作为农业部官员,首先要承担管理和监督上的责任。既然农业部已经在3月6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那么,农业部官员为何不作进一步的民情安抚?反而还要用“你说吃了致癌,它得吃几吨、吃几年才致癌啊”强词夺理?
撇开作为政府官员对舆情的应对能力,就人之常情而言,对家丑还是要有所羞愧的。农业部官员不是农副产品的推销员,农业部也不是农牧民供养的“有关部门”,怎么可以在所辖企业出现质量问题的时候,像一个无良的商人,说出一种含毒食品“吃几年才致癌”的蛮横言辞?难道要等这些有毒有害食品都到了“三步倒”“五步倒”的时候,才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事实也是如此,在农业部官员强调的问题奶“只有一个批次发现了问题”,瘦肉精“就那么个别人、个别场,出现那么点个别问题”的理由中,不难看出其对问题食品的忽视。这让人怎么去指望他们去重视和解决?而“吃几年才致癌”将可成为所有无良商人的最好借口。
文章来源:《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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