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良:民俗调理属非医疗行为

【新唐人2012年4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龙瑞云台北19日电)卫生署规定非医事人员不得执行医疗行为,民俗调理属非医疗行为,中华民国中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与前卫生署长杨志良今天召开记者会,强调中医伤科推拿与民俗调理应分流。

卫生署已经订出来的2年缓冲期,期限是到4月底,因此5月1日起民俗调理人员需退出中医院所,卫生署副署长赖进祥日前在立法院表示,只要相关人员能够遵守原则,推拿人员将可继续从事现有业务。

杨志良表示,医疗行为就是医疗行为,仅能由医事人员执行,不能由非医事人员执行,而推拿属医疗行为,仅能由中医师与医事人员执行;没有受过医学、医事相关训练者、没有通过国家考试属非医事人员。

杨志良表示,医疗行为与非医疗行为应分清楚,希望卫生署坚持原来决议,若卫生署以可以同地址、同号码将民俗调理机构设在旁边或以内部隔间区隔,则这是“走回头路”。

杨志良说,这样那些依法规定,离开的非医事人员(包括推拿师)怎么办,“是不是要申请国赔”;此外,原本没有设置民俗调理区的中医院所是不是也应该全部都设置,这样才能与大家一同竞争,“我觉得这是非常不妥的”。

杨志良谈到,当时也曾受到立法委员施压,现在也有,但这只是少数利益团体的作为;“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对于卫生署决议没有意见,然而,医疗行为与非医疗行为应区分清楚,不得混淆。

中华民国中医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孙茂峰表示,同情且支持民俗调理人员争取生存权与工作权,但他们应向内政部争取。民俗调理行为属非医疗行为,例如坊间的养生馆也属民俗调理。

孙茂峰说,职业没有分贵贱,医疗行为涉及人体健康,即使按摩技术非常好,但是不能取代诊断疾病。

卫生署医事处长石崇良表示,目前政策都还没有定案,预定在下周四(4月26日)将再开会拟出相关要点,并在27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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