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何孟奎台北10日电)台湾团结联盟立委许忠信今天表示,为避免经营者恶意掏空导致债权人求偿无门,他将推动公司法“揭开公司面纱”法律修正案,让债权人可透过法院,对经营者进行求偿。
许忠信上午举行记者会,他以力霸集团创办人王又曾掏空公司资金为例指出,现代的公司多为集团化经营,或仅有少数股东、小额资本,致有限责任遭滥用,若发生掏空、不法经营等弊端,债权人、投资人都求偿无门。
他指出,为避免上述情形发生,他将仿英美法修正公司法,建立揭开公司面纱原则,集团经营明显与资本不相称,修法后授权法院绕过公司名义上的股东、资本,直接找出实际的经营者负责。
他说,几年前王又曾以集团总管理处之名义,藉由中华商银进行贱卖翊丰债权,违法超贷给德台、嘉食化与力长等公司,掏空公司资产总计达新台币 427亿元;王又曾躲在公司面纱之后,以诈欺不实行为恶意掏空公司资产,之后潜逃美国。
他表示,碍于现行公司法无揭开公司面纱相关条文,使得公司债权人求偿无门,而只能以刑事诈欺、背信罪加以追究,显有不足;因此他将推动公司法“揭开公司面纱”修正案,让债权人可透过法院,对股东或幕后操纵公司之人进行求偿,投资人的权益可望获得更进一步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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