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6月30日讯】(新唐人记者刘璇综合报导)四川仁寿县禄加镇农妇黄满云,去镇政府解决问题时,联同25名村民进入镇政府食堂吃饭,事后竟被派出所以“带头将镇政府食堂饭抢光”,影响政府的正常秩序为由,被行政拘留15天。黄不满受惩罚提出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依法撤销拘留处分。有网友嘲讽:非法盗吃政府“特供”食品,是有错。
吃顿政府食堂饭就被拘留
据大陆媒体报导,去年12月28日上午,黄满云和另外25名村民,一起来到禄加镇政府,咨询相关事宜。
据黄满云回忆,镇政府领导称,咨询事情要等到下午。见此情形,她便找到镇政府食堂李师傅称,中午她和另外20多个村民,要在政府食堂吃一顿饭,身上没带那么多钱,请李师傅先记账,等问题解决由她结账。
事情过几天后,今年1月4日,禄加派出所民警通知黄满云去一趟派出所,说要向她取一个材料。黄满云如约来到派出所,便被送至仁寿县公安。
禄加派出所指导员汪伦向黄满云出示了一张《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宣布“黄满云带头将禄加镇政府食堂饭抢光,导致政府工作人员没有饭菜,严重影响了禄加镇政府的正常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对黄满云处以行政拘留15天”。
15天后,黄满云从拘留所回到了家。
1月30日,黄满云才到禄加派出所领取了《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对自己遭受的处罚,黄满云提出质疑。她和另外25名村民,完全是自发去镇政府的。在食堂吃饭,她曾提前知会过食堂承包人李师傅,并承诺愿意给钱。吃饭时,她和村民们更没有过激行为。 “什么叫带头抢光饭菜?至今派出所也没有跟我解释清楚。”
据了解,仁寿县法院将于7月2日开庭审理此案。
食堂承包人:未发生哄抢
李师傅事后亦证实黄的说法,称现场的确没有抢饭情况,只是突然增加廿多人吃饭,令饭菜不够政府人员食用而已,并指黄现时亦已经付了饭钱。
网友评论
@爱吃手撕包菜的小狗狗:没见过这么幽默的拘留理由。
@我们都爱躲猫猫:我以前也去过政府机关食堂吃过饭,想起来都后怕啊!
@君福茶业:嗯!非法盗吃政府“特供”食品,是有错。
@马辛子:一餐饭,至于嘛? “导致政府工作人员午饭没有饭菜”,瞧您这点出息。
@ cissy12娟娟娟:政府食堂的饭菜不都是纳税人的钱吗?百姓在政府食堂吃点饭怎么不可以?
@陈德柱同志:行政拘留极其容易被别有用心地滥用,哪有不经法定程序就随便剥夺人身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