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标准 卫署:可订更严

【新唐人2012年7月5日讯】(中央社记者陈清芳、龙瑞云、杨淑闵台北5日电)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大会今天通过订出牛猪肉脏瘦肉精标准,卫生署表示,将依照食品卫生管理法修法及国际标准,可自订更严格标准,符合牛猪分离等原则。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今天动用表决,以69票赞成、67票反对,通过订定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标准。所定莱克多巴胺残留容许量为,猪与牛的肌肉及脂肪都是10ppb、猪跟牛的肝脏为40ppb、猪跟牛的肾脏为90ppb;火鸡没有订定。

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长康照洲表示,这显示莱克多巴胺在一定范围内是安全的。

但他说,国际法无法凌驾国内法,卫生署基本原则是视食品卫生管理法的修法结果,符合“安全容许、牛猪分离、强制标示、排除内脏”的16字原则,对违反者祭罚则。立法院7月底临时会讨论,行政部门会尊重立法院决议。

康照洲说,食品法典委员会的莱克多巴胺标准没有法律强制性,各国尊重这个标准下,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精神,依自身的经济与其他原因,可自订更严格的标准。

他指出,卫生署会依国人摄食习惯,评估订出莱克多巴胺的每日容许摄取量(ADI)和最大残留量(MRL),部分专家提议原产地标示,或标示含量是在安全容许下,要再讨论。

不过,对瘦肉精订残留容许量,各界仍有不同声音。台湾肉牛产业发展协会常务监事简鼎足认为,政府不应同意美国业者申请莱克多巴胺在台销售。

中华民国养猪协会理事长杨冠章指出,协会的态度仍与3月8日北上抗议一样,不论进口或国产猪肉,都反对在饲养过程中使用含莱克多巴胺的饲料,都要“零检出”。

代表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参与农委会召开的跨部会美牛会议的医师苏伟硕建议,虽然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表决通过该案,但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动植物防疫检疫协定规定,台湾仍可自行做风险评估,召集专家做独立风险评估,订定更严格或不得检出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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