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屿用电大 监委查台电回馈金

【新唐人2012年7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16日电)监察委员李炳南今天对于报载兰屿因住宅用电免费,导致用电浪费,申请自动调查,要了解台电回馈金使用机制、用电优惠对象选定是否符合效能。

监察院指出,台电统计,兰屿去年住宅平均每户用6533度,比全国平均3654度超出几乎快1倍,遭外界质疑不环保且浪费资源。李炳南今天申请自动调查,要了解政府推动节能减碳之际,台电回馈金机制、用电优惠对象选定,是否正确落实、符合效能。

李炳南说,离岛建设条例增订第14条规定,台电给予兰屿住民自用住宅用电免费,91年免费金额新台币635万元,至100年电费金额飙升至2439万元;另外,台电对兰屿地区回馈金每年近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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