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8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潘智义台北15日电)苹果电脑公司控告其他品牌商涉嫌侵犯其专利权,其实有许多专利是苹果产品零组件供应商研发成果,产品交给苹果,再由苹果申请专利,凸显苹果对商机的敏感度。
以智慧型手机、平板电脑的触控面板为例,氧化铟锡(ITO)导电玻璃(膜)是重要零组件,苹果触控面板供应商宸鸿指出,双面氧化铟锡(ITO)触控导电玻璃(膜)开发早在2005、2006年,尚属实验室阶段产品,即交给客户,并由客户申请专利。
宸鸿表示,客户取得双面ITO导电玻璃(膜)制程专利后,再回头授权给宸鸿使用,但宸鸿相对的获得客户大量订单。
大成台湾律师事务所律师洪淑丽认为,既然苹果的产品零组件供应商将制程技术交给苹果,且苹果取得专利后,再回头授权给供应商,从法律角度来看,若供应商在非苹果产品要使用这项专利技术就受限制,须苹果同意才可使用。
洪淑丽说,虽然苹果产品零组件供应商将研发技术让给苹果,但从苹果取得大量订单,已获实质的对价关系。
宸鸿强调,虽然研发的双面ITO导电玻璃交给客户申请专利,但已研发新的单面ITO导电玻璃供应其他客户,避开专利问题,且两者功能相近。
国际数据资讯(IDC)资深研究经理徐美雯表示,宸鸿研发双面式ITO,只须将触控感应器镀在同一片导电玻璃或导电膜,但单面式ITO却须分别镀到两片玻璃(膜),产品重量还是有差别。
因此,宸鸿将制程技术交给客户,并由客户申请专利,或许当时应该把握机会,取得更好的商业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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