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27日电)台北地检署侦办金尚昌公司疑遭掏空案,查出实际负责人林鸿明涉嫌重大,今天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
检调接获检举指出,金尚昌开发公司涉嫌在民国88年间向中联信托贷款新台币18亿元,并以淡水地区大批土地作为担保,因未依约还款,担保土地遭中联信托以不良债权方式以12亿元转卖给其他建设公司;金尚昌未将这笔交易在财报上揭露,涉嫌掏空资产且违反证交法。
台北地检署承办检察官王鑫健在20日股巿收盘后,指挥调查局北部机动站干员搜索并约谈金尚昌总经理陈祈苍及财务长董翠华等11人;陈祈苍及董翠华遭收押禁见。
检方26日展开第2波侦搜行动,搜索2家建设公司并约谈6人到案,经比对相关证据,检调认定林鸿明才是金尚昌公司的实际负责人。
林鸿明在昨晚8时到北机站接受约谈后,漏夜被移送北检复讯,检察官认定他涉犯重罪,且有勾串证人之虞,上午将他声请羁押禁见,其他人员则获请回。至于金尚昌公司另一负责人陈柏文,检调将等他回国后再约谈。
台北地院召开声押庭,历经约2小时庭讯后,认为林鸿明涉犯重罪、不法所得逾亿,有逃亡、串证之虞,裁定羁押禁见。
林鸿明目前担任台北101董事长、宏国建设副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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