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真相:周恩来给刘少奇定罪“刘贼该杀”

【新唐人2012年10月5日讯】一直以来,中共官方的舆论都是一口咬定:在文革中整死国家主席刘少奇的是以江青为首的“四人帮”。然而,历史杂志《新史记》却揭露了整死刘少奇的主谋正是暴君毛泽东,而对刘少奇定罪起决定性作用的则是周恩来。曾经是中央项目组成员的某位将军的儿子披露,周恩来的批示是“此人该杀”。原中国史学会会长金冲及后来也承认:有此事,大意如此,实为“刘贼该杀”。

《新史记》第7期文章写道,刘少奇专案组成立之后,所有关于刘少奇的罪证材料能否上报都是由刘少奇专案组组长周恩来决定的。没有周恩来的同意这些材料根本上报不了。在所有中央领导人中,周恩来对刘少奇的历史情况最为熟悉。

研究文革历史的专家王年一教授说:送给毛泽东看的只有证明刘少奇有罪的“人证物证”,而证明刘少奇没有罪的人证和物证却没有送给毛泽东看。对毛要打倒的人,周恩来总是可以递上让毛满意的材料。在贺龙专案中,周恩来也是采取了如此做法。

1966年7月31日,周恩来两次找清华大学的造反派头目蒯大富谈话。蒯大富给周恩来提供了刘少奇和王光美的材料。两次长达6个小时的谈话,为毛泽东的大字报提供了炮弹,也成了毛整刘的利器,而穿针引线的则是周恩来。以后王光美和清华的所有纠葛都是由周恩来一手控制。包括王光美是否可以去做公开检查和被清华师生批斗。

原水电部副部长李锐披露,大约在1983年至1984年间,中组部奉命销毁一大批档案材料。在销毁之前,中组部部长陈野萍让她看了一个原属于刘少奇专案组的绝密件。一份是由江青草拟,一份则是由周恩来主持草拟的。由周恩来主持草拟的那份结论计有四条,是周恩来亲笔写下的。李锐表示认识他的字。比较起来,周恩来给刘少奇定的罪名,要重于江青给刘少奇定的罪名。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关于刘少奇问题的决议,基本上就是按周恩来所亲笔拟出的那个结论来定调子的。

曾经是中央项目组成员的某位将军的儿子披露,周恩来的批示是“此人该杀”。原中国史学会会长金冲及后来也承认:有此事,大意如此,实为“刘贼该杀”。

1968年9月25日,周恩来还亲笔起草了由他本人和陈伯达、康生、江青共同签名上送的报告,把刘少奇所谓历史上三次叛变的“罪行材料”送给毛泽东、林彪审阅。报告称:“刘贼少奇是长期埋伏在党内的大叛徒、大工贼、大内奸、大特务、大汉奸,现在专案组所掌握的人证、物证和旁证材料足以证明刘贼是一个五毒俱全、十恶不赦的反革命份子。”在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上,周恩来亲自宣读这份报告,以增加这报告的严肃性、真实性、可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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