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0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何孟奎、叶素萍台北30日电)立法院预算中心说,监察院换公务车预算应暂缓编列,出国考察和超时加班费未撙节支出;监察院说,预算都核实使用。
预算中心对监察院102年度预算评估报告指出,监察院102年度“交通及运输设备”预算编列新台币1376万元,主要是汰换已超过使用年限的16辆公务车,但立法院已通过监察院车辆应统筹调派,至报废年限后应不再补新车,本于撙节原则,应继续使用。
监察院接受记者访问时表示,今年编列预算要汰换的16辆公务车,车龄已12年,汰换有安全性考量。
此外,预算中心说,监察院派员出国考察、访问的“国外旅费”预算未撙节编列,102年度国外旅费编列431万9000元,较101年度预算数仅减少23万2000元,但根据102年度预算筹编原则,“非属出席国际会议或谈判之出国计划,国外旅费编列以不超过101年度预算数之9成为原则”。
评估报告指出,监察院“超时加班费”预算数偏高,应依撙节原则核实编列。监察院102年度加班值班费编列2624万3000元,内含超时加班费1524万3000元,但根据102年度预算筹编原则,超时加班费不得超过90年度实支数额的8成,102年度加班费预算显然未遵循这项原则编列。
监察院说,出国考察费用和超时加班费都依预估金额编列,一定核实使用,没用完的预算都会核实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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