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08日讯】(中央社记者汪淑芬台北8日电)政府组织改造,交通部将更名为“交通及建设部”。立法委员关心组改后的交通部简称,交建部、建交部、通设部都出笼。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天召开联席会议,审查“交通及建设部暨所属中央三级机关组织法草案”。
国民党立委谢国梁说,“交通部”改为“交通及建设部后,对外的简称应方便民众称呼,交通部应及早定调。
谢国梁提出交建部、建交部,但也随即发现建交部不适宜。
国民党立委吕学樟说,部会简称只要顺口就可以,“交通建设部”简称通设部也可以。
民进党立委叶宜津说,因营建署有关都市计划道路业务已确定不并入交通部,交通部应维持原名称,不必改为“交通及建设部”。
交通部长毛治国回应,“交通及建设部”是依行政院组织法订定,因公共工程委员会并入交通部,工程会主管的营建业很在乎“建设”名称,至于简称可以仍维持“交通部”。
根据交通部提出的“交通及建设部组织法草案”,交通及建设部次级机关,包括:观光署、公路局、高速公路局、铁道局、民用航空局、航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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