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13日电)桃园县1家赛车场2年前发生小货车在赛车道上撞死1名练习车手的意外。最高法院今天依业务过失致死罪判货车驾驶8月徒刑。
判决书指出,刘男于民国99年3月23日驾驶货车载送轮胎到位于桃园县龙潭乡的1家赛车场,经看管赛车道出入口闸门人员开门而进去后,却不慎撞上1名在车道上练习重机的陈姓车手,陈姓车手送医后不治。
法院一、二审时,法官都审酌门禁管理员工未确认场内车道是否净空,就开启闸门入口,导致被害人死亡,以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处管理员10月徒刑,刘姓驾驶则遭判处8月徒刑。门禁管理员工部分已被判刑确定。
高院更一审认为,刘男每周会有几天在赛车场内教学甩尾等赛车技巧,对场内规则不会不熟悉,且刘男当天抵达赛车场出入口时,有在场外等待一下才进场,对于场内有无其他车手练习,难认完全不知道,仍判处他8月徒刑;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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