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1月23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23日电)台电多年前高价收购民营电厂电力,却未随国内利率调降重新议约。公惩会今天议决惩处前台电董事长陈贵明等人降级改叙。
公务员惩戒委员会表示,审计部民国95年时曾函请经济部督促台电与民营发电业者重新议约,但陈贵明、前台电总经理涂正义、及台电现任总经理李汉申,在96、97年间和民营电厂协商燃料成本调整机制时,却未维护台电利益,同时提出利率调降方案,错失协商机会;导致多年来,台电增加购电支出多达新台币59亿余元。
公惩会认为,陈贵明等人违反“公务员服务法”中“公务员执行职务力求确实”的规定,今天议决将陈贵明、涂正义各降二级改叙,李汉升降一级改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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