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组林书豪党 内政部不准

【新唐人2012年11月25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25日电)美国职篮球星林书豪太红,有民众成立“林书豪党”,向内政部申请备案遭以不符政党设立宗旨等理由否决,再提诉愿也遭驳回

人民团体法规定,设立政党须先召开成立大会,会后30天内检具章程、会员名册等资料,申请内政部备案后,程序才完备。

有民众今年3月成立“林书豪党(英译Jeremy Lin Party)”,检附章程及负责人名册,向内政部申请备案。

不过,内政部3月27日函复,以林书豪党为政党名称,与设立宗旨不符,且以他人名字作为政党名称,有违民法规定、非民主常态,且章程草案未明订清楚。

虽然申请人希望藉更改自己姓名再申请政党备案,但内政部表示,不论以个人之名或他人之名作为政党名称,有违民主政治常态,其中以他人之名作为政党名称,违反民法相关规定。内政部5月10日函复不予备案。

申请人提出诉愿,指人民团体法未直接限制政党名称的选用,且内政部强调不能以他人之名作为政党名称,但民国88年12月已核准中山党为政党名称,有前例可循。

行政院诉愿审议委员会认为,藉林书豪为政党名称,对外经营关系、推展活动,易导致民众产生误信,有违诚信原则;11月初驳回诉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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