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郭芷瑄屏东县26日电)屏东县枋寮乡长陈训宗因涉嫌收受乡立殡仪馆委外经营案贿款,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处有期徒期12年,今被停职.。
陈训宗在民国95年就任乡长后,批示将乡立殡仪馆委外经营,涉嫌向殡葬业者索取期约贿款新台币192万元。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5日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判处陈训宗有期徒期12年,褫夺公权7年,判决书今天送抵枋寮乡公所,屏东县政府依地方制度法停止陈训宗职务。
县府表示,陈训宗停职.期间,由民政处役政科长林丰精代理,27日将办理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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