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海洋法明年生效

【新唐人2012年12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方沛清河内27日专电)越南海洋法等10项法令与法规,明年1月1日起将正式生效。这些法规对越南有着重大影响,特别是海洋法,可能涉及南海主权争议、越南与其他国家渔权议题。

越南中央广播电台新闻网站(vov.vn)今天报导,自明年1月1日起,有多项法令和规定将开始生效,其中包括海洋法。

越南海洋法共有7章55条文,规定越南主权与管辖权的领海、领海相邻地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岛屿、西沙和南沙群岛(越称为黄沙和长沙)与其他群岛,以及船只在越南海域活动,海洋经济发展和管理海岛工作等。

报导说,海岛保护和管理工作将根据海洋法规定实施,符合于联合国宪章以及越南所参与的其他国际公约。所有越南机构、组织和公民都必须对海岛主权保护工作负起责任。

越南政府表示,将动员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海岛主权,并且鼓励开发海洋经济,保护渔民在越南海域从事捕猎渔业工作。

越南国会是在6月份通过海洋法,外交部部长范平明(Pham Binh Minh)当时表示,海洋法是一项重要法律文件,有助于完善越南法律框架,有助于使用、管理、保护海岛与发展海洋经济工作,有利于与国际接轨加强合作,为区域与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作出贡献。

另外,其他自明年1月开始生效的法令包括:广告法、存款保险法、预防洗钱法、大学教育法、水资源法、价格法、工会法、司法评定法、法律教育普及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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