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31日讯】(中央社记者陈培煌台北31日电)国防六法修正通过,明年元旦起施行,国防部首设政风室与总督察长室,分别负责廉能与军纪和训练安全等任务。
国防部组织改造民国102年1月1日启动,是自成立以来最大变动,其中国防部部本部首度成立总督察长室与政风室单位。
国军自民国98年起便规划设置政风机构与总督察长室,透过政风与督(监)察合作模式,采行双轨并行、复式监督,以及协调互助、功能整合的复式防弊机制。
若以任务区分,政风室专责国防部廉政工作;总督察长室则以国军军纪与训练安全为主,原先设于总政战局之下的军纪监察处将移至新设的总督察长室。
国防部长高华柱日前主持单位编成典礼时表示,政风室成立后,设置于军政部门;督察体系则专责于具有军事专业,肩负战备演训重责的军令系统,彼此在不同体系上,共同执行防治贪渎不法及整饬军风纪的任务,并藉由横向协调联系,充分发挥加乘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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