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12月31日讯】(中央社记者刘建邦台北31日电)2013年元旦倒数计时,台北市交通大队今天说,自102年1月1日起,汽、机车驾驶人当低头族,酒测值超过0.15毫克皆依法开罚。
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队表示,自明年1月1日起,增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1条之1规定开始执行,若行车时使用智慧型手机或电脑等,属违规行为,分别处汽、机车驾驶人新台币3000元及1000元罚锾。
另增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14条,无驾、初次领驾照且未满2年、职业驾驶人开车时,饮用酒类或类似物后,酒测值超过每公升0.15毫克,不得开车,并将依规定举发。
交通大队表示,相关新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由于在跨年隔天进行,民众前往欢度跨年夜时,也应注意新规定,避免违法又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
警方呼吁,民众切勿存有“喝一点不会超标”的投机心理,更不要以身试法,如有饮酒需求,可落实指定驾驶或搭乘大众运输工具返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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