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1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13日电)警员周姓男子送报纸到分局长办公室时,窃走柜上的威士忌1瓶。台湾高等法院日前依窃盗罪,判处周男5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根据高院的判决书指出,周姓男子在桃园县龟山警分局勤指挥中心任值勤官时,于民国100年4月间,因分送报纸到分局长办公室,见办公室内别无他人,就窃走柜上的麦卡伦12年纯麦苏格兰威士忌1瓶。
周男否认偷走威士忌,辩称他拿走的是别人要送他的药酒。法院一审不采信,依窃盗罪判处周男5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周男提起上诉。
高院调查发现,分局长的办公室的柜上并无放置药酒,且依监视器画面,威士忌失窃时间仅有周男进入,画面也拍到周男手持1瓶以纸张包裹瓶状物的照片,因此认定周男犯案,驳回他的上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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