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判总统兄李相得两年徒刑

【新唐人2013年01月24日讯】(中央社首尔24日法新电)南韩首尔法院今天以受贿罪判处总统李明博之兄李相得有期徒刑两年。

首尔中区法院也判决,77岁的李相得需缴交7.5亿韩元(70.16万美元)的罚款,数额与他自银行家和企业家收受的回扣款项金额相等。

李相得担任过六届国会议员,2012年7月被捕,被控收受贿赂与涉嫌协助受困银行免受稽查。

四家储蓄银行2011年初由于流动性不足勒令暂停营业,引发后续调查,爆发贿赂大丑闻。

迄今有16家储蓄银行停业,四位银行家自杀。(译者:中央社郭中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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