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2月20日讯】(中央社记者徐卉台北20日电)NCC今天公布“广播电视垄断防制与多元维护法”草案,并宣布“旺中案”条件未成就。回应媒改声浪,也把手上的球交给旺中。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去年7月以3项附加条件通过“旺中并购中嘉案”,引发各界反媒体垄断声浪,媒改团体还发起游行呼吁社会大众关注此议题,并有多名学者要求NCC驳回“旺中案”。
NCC主委石世豪于去年8月上任,在就职典礼上明确表示“行政处分一旦出了原机关,就不会有任何改变”。
石世豪日后也不断重申,已决议的确定个案,在没有任何实质变动之下,确实没有重审空间,而“旺中案”何时生效,就看旺中何时成就3项停止条件的要求。
而“旺中案”尚未落幕,“壹传媒交易案”便随之而来,去年10月壹传媒宣布将出售台湾媒体业务,之后陆续证实买家包括中信金辜仲谅、台塑王文渊、旺中蔡衍明、龙岩李世聪、台湾产物保险李泰宏等5人,引起原本关注“旺中案”的学者、团体更加积极关切此类媒体并购议题。
“旺中案”、“壹传媒交易案”也让各界注意到台湾在媒体并购相关法规的缺乏,因此开始极力呼吁NCC制定相关管制方法,避免媒体集中化,言论来源受少数人掌控。
NCC经过好几个月的资料收集、参考先进国家做法后,今天终于提出“广播电视垄断防制与多元维护法”草案,全面规范平面媒体水平整合、广电媒体垂直整合与跨媒体广电整合等。
石世豪今天说,草案通过后将上网公布,并行文行政院、立法院各党团,同时发送关心反媒体垄断的民间团体、机构与各大专院校相关科系,广征各界意见,草案预计6月送交立法院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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