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赔偿 绿委促展延2年

【新唐人2013年02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温贵香台北26日电)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萧美琴与本土社团今天共同呼吁执政党尽速修法,对于二二八事件申请给付赔偿金的期限再延长2年。

二二八受难家属、也是太鲁阁族的牧师林国梁上午由台湾社长吴树民、前国史馆长张炎宪、萧美琴等人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说,东华大学教授3年前到东部调查时告诉他,已故父亲、前花莲县秀林乡长林明勇是在二二八事件中受难,经查询才知父亲被列为叛乱犯。

他说,去年获平反并接受“回复名誉证书”,但向二二八事件纪念基金会申请赔偿,基金会却以已过了期限为由,无法受理,造成家属二度伤害。

萧美琴说,她已提案修法,受难者在得知或找到文件档案资料佐证自己也是二二八事件受难者的家属,可申请赔偿的期限可以延长,让受难家属可以获得平反;目前约有30几起类似案件。

萧美琴提出“二二八事件处理及赔偿条例修正草案”,明订“受难者因故未及申请赔偿金,自其知悉得申请赔偿日起,再延长2年”,让近年来申请赔偿的二二八受难家属可获赔偿。

张炎宪说,二二八事件的转型正义无法落实,因为加害者没有得到应有的谴责与责任追究,档案管理局对于二二八事件相关资料仅限于直系亲属才能调阅,这是严重瑕疵也违反将真相公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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