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超商纵火咬店员 妇遭起诉

【新唐人2013年03月06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朝钰新北市6日电)疑似精神状态不稳的熊姓妇人,涉嫌在便利商店内纵火,脱逃时还咬伤店员。新北地检署侦查后,依公共危险罪起诉熊女。

起诉书指出,熊妇在今年1月18日凌晨2时30分,持奶粉罐到新北市板桥区民族路上加油站购买汽油,结账后拿着汽油到附近的便利超商。

检方表示,她先趁店员不注意将汽油泼洒在地板上,再顺手拿起1瓶饮料到柜台,完成付款后,被告拿出预藏的打火机往地板点火,便快步离开案发现场。

起诉书指出,店员见状随即跑出门外,一把抓住熊妇,被告为了挣脱,还涉嫌咬伤店员的右手,幸好案发当时刚好有人开车经过,在路人协助下,将她制伏并报警处理。

警消获报后迅速赶往现场,逮捕嫌疑人并即时扑灭火势,所幸无人伤亡。检方侦查后,依公共危险罪和伤害罪起诉熊姓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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