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08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8日电)高检署检察官陈玉珍涉贪案今天移审台北地院,她喊冤不认罪,但法院认定她犯嫌重大,有串证灭证、逃亡之虞,裁定收押禁见。
特侦组今天依贪污、行贿、洗钱等罪起诉陈玉珍、检举人施永华及共犯郭学廉,建请法院对陈从重量处最严厉之刑。北院金融专庭公开抽签分案,受命法官为林婷立、审判长陈兴邦、陪席法官唐于智。
合议庭认为,陈玉珍遭押后,郭学廉随即提领人头账户新台币2600万元,若陈玉珍获交保恐借此逃亡。陈、郭在侦查中都行使缄默权,陈的前夫等人也拒绝证言,难以追查资金流向,因此裁定羁押禁见。
陈玉珍母亲得知结果后发出哀号,说古代有击鼓鸣冤,现在没鼓可击,该怎么办?泣诉女儿冤枉,特侦组不公。陈玉珍不断喊话要妈妈坚强保重,“你挺住我才挺得住,你哭我受不了的”。
陈玉珍在庭讯喊冤不认罪,否认贪污或洗钱,声称因考量宪法生存权和财产权,才不查扣电玩业者的机台,但合议庭认为她的说法不合理,并要求陈及检方提供陈玉珍起诉过的赌博电玩案,了解是否前后标准不一。
法官询问陈玉珍存款来源,她自爆曾由母亲借钱给“小蔡”放款,月收一分息,法官质疑她违反检察官伦理,陈回应,“小蔡”已接受特侦组讯问。
另外,特侦组认定前板桥地检署检察长杨森土疏于监督考核,导致陈玉珍技术性独揽施永华的案件,特侦组请法务部审核后函请监察院审查。法务部政务次长陈守煌回应,将交由相关机关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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