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案裁交保 检察官议论

【新唐人2013年03月14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14日电)八里双尸案,士林地院昨天裁定3名被告交保。不少检察官质疑院方既然认被告涉嫌重大又涉重罪,却不裁押,“不符法理”。

实践大学副教授张翠萍与丈夫陈进福命案,检方上周将咖啡店负责人吕炳宏、店长谢依涵及欧姓、钟姓男子声押。士林地院裁定谢女羁押禁见,吕炳宏等3人交保。检方抗告成功后,士林地院昨天又做出同样裁定。

法院除了裁定吕、欧、钟交保外,认定3人犯嫌重大,禁止他们与其他被告、证人有直接或间接联系、骚扰或探询案情,也要求他们每天定期到派出所报到。

不少检察官认为,院方裁定内容“有够扯”、“不符法理”,院方既然认为被告涉嫌重大又涉重罪,即构成羁押要件,却不裁押,以限制出境、出海、到警方报到等方式处分只能防止逃亡,难以防止串证。

另有检察官说,虽说不一定要押,但若法官在羁押庭上对被告指示“不能串证、不能逃亡”就有效果,根本不用有羁押程序。

一位资深检察官表示,召开羁押庭主要目的是要避免被告逃亡、勾串、灭证,避免案件难以进行追诉、审判或执行,如果法院用有罪、无罪方式审判,对即时侦查作为恐没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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