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团:医院公布财报不应有别

【新唐人2013年03月19日讯】(中央社记者龙瑞云台北19日电)督保盟今天说,依全民健康保险法精神,医院公布财报不能有金额之分,健保局只做半套,有条件公布财报有违资讯公开。

卫生署中央健康保险局22日将召开第三次健保会会议,民间监督健保联盟今天召开第三次民间健保会,讨论民众关心的医疗品质资讯公开内容与方式、及第二次健保会会议中有关医院财报公开的会议结论。

民间监督健保联盟发言人滕西华会后表示,第二次健保会结论是年健保收入逾新台币6亿元才需公开财报,且不需要公开自费收入。

她说,依健保法精神,医疗院所公布财报不应有金额之分,然而第二次健保会结论有违健保法中明定的精神,呼吁卫生署与健保局、健保会委员应重新检视财报公开草案。

民间监督健保联盟建议,医学中心不论金额多寡都应该公开财务;为避免医疗资源集中化,财团法人或同一集团的医院财报公开应以整体医疗体系,而非以单一医院公开,如长庚医院、慈济医院、台大医院医疗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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