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3月26日讯】(新唐人记者刘嵩综合报导)24日,大陆著名经济学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在有中共常委出席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年会上尖锐指出,近些年,政府通过造城卖地,掠走农民至少30万亿。消息一出,舆论哗然。
城镇化过程 政府从农民身上掠走30万亿
24日,以中国改革方向、推进城镇化、房产调控为主要议题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3年年会在北京开幕。中共常委、副总理张高丽及财政部长、发改委主任等部委高官均有出席。
据陆媒报导,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郑永年在年会上表示,推进城镇化的关键是土地制度。他形容,“土地表面上看是农民的唐僧肉,谁都想吃,地产商、地方政府想吃,上级政府想吃,但是主人——农民吃不到。”
著名经济学家、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认为,旧型的城镇化造成了很多问题, “因为旧型城镇化整个是由赚取土地差价推动的。”吴敬琏说,“这些年来,大概从这个差价得到的收入有不同的估计,最低的估计30万亿。”
按中共土地管理法,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费”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以一亩农地每年产出2000元计,最高也不过6万元。而当被征用的农地转化为建设用地后,其拍卖价格可达到每亩数十万元乃至数百万元,可谓“一本万利”。
以地价快速上涨的2010年为例。中国房地产资料研究院提供的资料显示,当年各地都迎来“土地盛宴”,不少城市土地出让金收入创下新高。比如,大连当年的“卖地钱”达到1157.75亿元,相当于财政收入的231.2%!
在今年的两会上,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回答媒体质疑"重庆因大力发展城市建设,是否背负债务危机"的问题时透露,重庆十年间卖地收入4000亿元人民币,一时引起舆论哗然。清华大学社会学者李楯认为,巨大的收益和低廉的土地成本对比,这显示出政府对公众的一种掠夺。
陆媒报导称,相关调查显示,耕地征用之后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中,投资者和当地政府拿大头,村级组织留下两三成,农民拿到的往往不到10%。而据2012年10月人权组织大赦国际《捍卫我们的土地》报告,从1979年至2005年,农民仅收到开发商向政府买地所交付金额的5%,巨大的利益空间为政府所占有。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守英也不得不承认:“现行征地制度,很大程度上将不少农民排斥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体系之外。”
农民问题核心为土地问题 政府应负全责
今年1月30日,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教授秦晖在接受陆媒采访时称,“户籍改革必须同时辅之以土地制度改革,让农民对土地有更多的选择权。不改革土地制度,城镇化有可能变成对农民的新的剥夺。”
秦晖认为,“我们现在说实在的以户籍改革为理由,把农民强制变成市民,什么农民上楼啊,什么这个消灭村庄啊,这种制度非常可怕的,但是这些都是以所谓户籍改革的那个名义进行的,这个就很麻烦了。”
一直致力于拆迁案件维权的重庆律师郑建伟向《德国之声》表示,很多“上楼”的农民已开始尝到苦头。“他们的土地使用权原来是没有期限的,上楼后,有使用期限70年,还有其它的物管费,开发商、政府会补贴给农民吗?虽然从旧的房子住到新房子,(但)显然农民的经济负担增加了,他们怎样增加收入维持开支,有什么样的技能立足、生存和发展?慢慢他们就会沦为低收入家庭,两极分化就会越来越严重。”
郑建伟还称,30万亿这个巨额数字的背后,是无数失地家庭聚合起来的辛酸史,无不指向土地制度,但遗憾的是土地维权案件因为牵涉地方政府利益,难于被地方法院受理和立案。
秦晖指出,“说到底,就是你是不是尊重人权,你是不是对这些人有同情心,你是不是把他们当人看待,讲得简单点就是这么一回事。”
在如何对待农民和城镇化的问题上,秦晖表示,“我觉得这个事情,在一个宪政化的过程中,它根本就不是问题。宪政化的过程中,一个国家政府能够承担多大的公共服务责任,为此公民应该让步给政府多大的权力,这都是由契约决定的。”
秦晖认为政府应该对农民工承担责任,对权力不受限制的政府,百姓可以无限问责。他称,“在我们今天中国的情况下,如果你不能限制政府权力,你就不能够约束老百姓向政府问责。对于一个拥有无限权力的政府,是可以进行无限问责的,一直要问到他承受不了为止。他承受不了就逼他改。所以我觉得现在我们应该支持农民工,或者说城市的新移民,要求政府承担责任。”
面对这至少30万亿的巧取豪夺,面对2.5亿农民工和由此产生的3亿离散人口的家庭,面对诸多强拆维权甚至由此导致的自焚案例,政府究竟对此承担了怎样的责任?又提供了怎样的保障?也许很多人心里已经有了答案,也许对很多人来说,这永远是个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