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3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恒立南投县26日电)南投县长李朝卿涉贪案今天侦结,共起诉17名官商,县府官员除李朝卿外,其余因清楚供述贪污经过,检方建请宣告缓刑。
南投地检署表示,全案起诉17名官商中,李朝卿与其妻舅简瑞祺自始至终否认犯行,因此检察官仅就李、简两人依据刑法第57条的量刑标准提具体求刑。
检察官在起诉书中指出,李朝卿担任两任县长,理应廉洁自持,增进县民福祉,却不顾灾修复建工程均涉及当地居民出入安危,与简瑞祺利用工程发包机会舞弊,且两人于侦讯中饰词卸责,毫无悔意,均应予以妥慎严惩,以清吏治。
对于同案起诉被告,包括县府前后任工务处长曾仁隆、黄荣德、县长室秘书张志谊、工务处李姓员工及担任“白手套”或中间人角色的吴仲琪等3名非公务人员,检察官以犯后坦承犯行,且清楚供述相关贪污经过,并缴回相关犯罪所得,因此均建请从轻予以量刑,并适予宣告缓刑,以资惕励。
南投地检署表示,李朝卿涉嫌收取回扣的117件工程案中,有8、9成是灾害道路灾修复建工程,发包前透过简瑞祺等人言明需支付1成回扣,由于工程款大小不一,较小的工程回扣只有新台币数万元,部分甚至仅1万多元。
除了工程涉收取回扣,检方也查出简瑞祺在李朝卿知情下涉入其他劳务采购案索取贿赂,例如去年底办理全民运动会相关采购案时,即有部分厂商交付得标金额约1成的贿款。
检方也查出,首波声押工务处长黄荣德后,李朝卿为了解遭指证案情,多次要求黄荣德之妻委任其所推荐的律师,这名律师因而涉及伪造私文书罪,检方也据此认定李朝卿对于收取回扣案知情,难以推诿为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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