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01日讯】(中央社记者张荣祥台南1日电)台南市政府规定商家禁用保丽龙餐杯具,今天首波稽查逾千家,百家违规被开单警告,限期改善。
市府去年底实施低碳城市自治条例,规定商家禁用保丽龙餐杯具,包括百货公司、购物中心、量贩店、超级市场、连锁便利商店、连锁速食店、有店面的餐饮业及连锁指定饮料贩卖业,都是被规范的对象。
市府展开取缔前3个月是劝导期,一旦全面稽查,违规者将依违反低碳城市自治条例惩处,第1次被查获开单警告,第2次开罚,罚金新台币1200元至6000元。
市府环保局表示,首日稽查逾千家,100家违规者必须在2至3周内改善。
环保局长张皇珍说,稽查行动将持续1个月,之后不定期、不定点查缉。
环保局呼吁商家立刻禁用保丽龙餐杯具,市民也要拒买使用保丽龙餐杯具饮料、食品,达到保丽龙减量、保护地球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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