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01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丽荣台北1日电)内政部今天宣布南投县长李朝卿继续停职,内政部长李鸿源表示,没受到高层指示。
李鸿源晚间临时举行记者会表示,李朝卿因涉案情节重大,依公务员惩戒法主动将李朝卿移送监察院调查,并依公惩法第19条、同法第4条第2项规定认为情节重大者,继续予以停职。
媒体提问,内政部日前都说依法只能准予复职,突然出现转折,是否因总统马英九等高层下令?李鸿源说,没有。
他说,3月27日就收到李朝卿申请复职公文,但一直压着没处理,他们也知道依地方制度法转圜空间有限,经内部讨论后,认为用公务员惩戒法较适合。
李鸿源表示,先前说依法只能批准,指的是地方制度法,而内政部初步拟出几项方案后,有和行政院长江宜桦讨论,最后认为这样的处理最适当。
媒体追问,何时决定予以停职?李鸿源表示,“朝这个方向规划已有1、2天,但直到今天下午才定案”。
内政部表示,李朝卿因案羁押,内政部去年11月30日依地方制度法第78条规定,自羁押日起停止县长职务;李朝卿今年3月26日经南投地方法院裁定交保,并于3月27日向内政部申请复职。
他说,明天将依公务员惩戒法将李朝卿移送监察院调查,并因涉案情节重大,继续予以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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