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4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卢太城台东县26日电)台东陈姓男子娶大陆女子为妻,5个月后离婚,2天后又结婚,1年前妻子回大陆后未再回台湾,陈男向法院诉请离婚获准。
陈男于民国98年12月与蔡姓女子结婚,蔡女99年3月从大陆到台湾定居,未料,因婆媳不合,5个月后丈夫在亲友压力下和妻子离婚。
夫妻于99年8月16日协议离婚,17日陈男送妻子到高雄,准备搭机回大陆,当晚夫妻俩投宿高雄旅馆,经过一夜缠绵,旧情难断,18日起床后两人并未到小港机场搭机,直接奔回台东登记再婚。
离婚2天再婚,引起亲友错愕,蔡女和婆婆的关系持续恶化,100年11月12日蔡女瞒着丈夫返回大陆,从此音讯全无。
陈男对妻子抱着希望,等待她返回台湾,不过日前得知妻子在大陆已有心上人,且生小孩,心灰意冷,向法院诉请离婚获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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