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09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9日电)已故台北市万华区角头老大杨庆顺元配吴姓女子,向杨的5名子女请求分配剩余财产差额;最高法院今天判5人给她2000多万元。
“加蚋庆”杨庆顺于民国95年10月在原台北县板桥市中山路巷口,遭人近距离枪杀身亡。
根据判决书指出,吴女主张,杨庆顺死后,遗产由她及杨的5名子女共同继承,杨庆顺的剩余财产总金额为新台币6237万多元,她请求杨的5名子女连带给付她剩余财产差额的半数。
杨的其中2名子女不争执吴女的主张,但另3名子女主张,他们虽签立同意书,同意吴女行使请求权,但是为了申报杨庆顺遗产节税考量,且吴女请求权已罹于时效,不得请求。
最高法院维持台湾高等法院二审认定,认为吴女得知杨生前女友的女儿是杨庆顺之女后提起诉讼,未罹于时效,且纵使杨的子女签立同意书是考量节税,均不影响吴女的请求权,判杨的5名子女连带给付吴女2494万多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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