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10日讯】(中央社记者张建中新竹10日电)太流增资案最高行政法院判决远百胜诉定谳;远百低调表示,尚未收到判决书,不便评论。远百今天在太流案胜诉利多激励下,股价大涨。
经济部民国99年2月3日撤销太流增资变更登记案,登记资本额由新台币40.1亿元,回复到1000万元;远百对此提起行政诉讼。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1年11月29日判决,恢复远百及远东集团其余14家公司对太流40亿元增资登记,商业司随即于12月25日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诉。最高行政法院9日驳回经济部上诉。
对于判决结果,远百表示,尚未收到判决书,不便评论。远百并指出,财务报表已依权益法认列对太流的投资,因此太流增资案胜诉,并无回冲利益。
在太流增资案胜诉激励下,远百今天股价表现强劲,盘中一度达28.7元,上涨1.65元,涨幅约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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