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民遭袭 检方:解剖为取证据

【新唐人2013年05月11日讯】(中央社记者郭芷瑄屏东县11日电)广大兴28号渔民洪石成遭菲律宾公务船射杀,家属不满检方解剖遗体,屏东地检署表示,为取得犯罪证据,有必要进行解剖。

屏东地检署下午发出新闻稿指出,菲律宾船舰开枪射击者疑涉犯我国刑法第271条第1项杀人罪,属最轻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为追诉嫌犯杀人罪嫌,检察官有必要确实查明死者死亡的原因、方式及时间。

检方指出,对嫌犯射击时所用枪支、子弹型式、射击时的状态、子弹射入人体路径等与犯罪相关事实,都有调查需要,为取得这些证据,确有必要进行解剖鉴定。

检方表示,非病死或可疑为非病死者,检察官应进行相验,如发现有犯罪嫌疑时,应继续为必要勘验及调查,勘验时得解剖尸体(由法医师进行解剖),刑事诉讼法第218法第1、3项、第213条第4款定有明文。

地检署表示,在相验洪石成遗体前,依家属的意见,在船上搭设帐棚,因有确认死亡原因、方式及查明行凶者所用枪弹型式的必要,而琉球乡内没有医院或适当场所进行解剖,与家属沟通取得同意后,在高雄市殡仪馆进行解剖。

屏东地检署表示,媒体报导检察官不让家属以布遮隐遗体、强行解剖等,与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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