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13日电)针对垦丁悠活案,环保署与内政部定调全区应环评,由屏县府认定。对于悠活案后续处理,环保署长沈世宏受访表示,静观其变。
针对垦丁悠活渡假村未环评先营运案,内政部及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定调,应全区环评,“依建筑法,悠活1、2区是合法;但依环评法看,1到6区是否因未做全区环评而违法,并依环评法第14条判定许可无效,”将认定权责交由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屏东县政府。
有关悠活案后续发展,沈世宏今天在立法院受访表示,“静观其变,”中央该做的事情都做了,该说的也说了,剩下是屏东县政府该如何去做。
若屏县府迟不要求悠活执行环评?沈世宏认为,此案监察委员介入调查,社会大众也持续关注,按不法利得计算裁处方式的逻辑,屏县府早晚须得搞清楚,屏县府做任何决定,都要为他们的决定负责。
据了解,悠活案若追讨民国95年到现在的不法利得,加上违反环评法相关规定,罚金至少新台币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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