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出狱 警察接人严控

【新唐人2013年05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卢太城台东县18日电)台东1名性侵害受刑人,在狱中又犯鸡奸案,今天出狱,检察官声请强制治疗遭法院驳回,警察今天前往监狱接人,严密监控。

这名男子民国91年间犯下多起性侵害案,判刑7年8个月,今天期满出狱;不过,因他在监狱中又鸡奸受刑人,监狱评估后,建议台东地检署给予强制治疗。

台东地检署日前向台东地方法院声请强制治疗,法院认为男子犯行适用旧法,必须在服刑前强制治疗,而不是在服刑后,因此驳回检方声请。

台东地检署不服,向花莲高分院提出抗告,由于男子今天出狱,台东地检署担心出现空窗期,这几天积极和花莲高分院联络,昨天下班前终于接到高分院通知,抗告成功,发回台东地院重审。

不过,因昨天才确定强制治疗发回台东地院重审,今天男子如期出狱,台东警方特别赶到台中监狱接人,陪同男子回到台东。

台东地检署主任检察官江孟芝表示,希望台东地方法院能尽快开庭审理,避免空窗期太长,这段时间,台东县警察局妇幼队、刑警队和当地管区,会密切注意男子行为,防止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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