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21日讯】( 中央社记者林淑媛华盛顿20日专电)美国国务院今天公布“2012年国际宗教自由”报告指出,台湾的宪法、法律与政策都保护宗教自由,且台湾当局执法也普遍尊重宗教自由。
根据美国国务院报告,台湾没有因宗教信仰或从事宗教活动而被歧视或虐待情况。
“2012年国际宗教自由”报告根据全球逾100个国家的宗教自由度撰写而成,美国国务院主管宗教自由特使库克(Suzan Johnson Cook)在新闻简报中,点名中中国大陆、朝鲜、越南、缅甸、沙特阿拉伯、伊朗等国,都有宗教信仰歧视或是迫害案例。
相较于中国大陆等宗教自由度低国家,报告中指出,台湾的宪法、法律与政策都保护宗教自由。
同时,美国在台协会(AIT)也与台湾的政府官员、学者与立委,针对与宗教自由相关的立法进度协商,包括让外劳休假以履行宗教义务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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