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05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21日电)劳保局提醒,依就业保险法规定,4人以下雇员公司行号须在员工到职日参加就业保险,今年将锁定短期补习班查核。
依现行就业保险法规定,雇用员工1人,是就业保险的强制投保单位,雇主应在员工到职当日申报参加就业保险。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工保险局说明,非属强制参加劳保的单位,例如公寓大厦管理委员会、补习班、私立幼儿园、私人诊所、人民团体、雇用员工4人以下的公司行号等,如果没有自愿参加劳保,仍须在员工到职当天申报员工参加就业保险。
劳保局根据以往辅导各事业单位办理员工加保作业,发现不属于劳工保险强制投保对象的单位,雇主常表示不清楚就业保险法相关规定,所以没有申报员工加保,影响员工权益很大。
劳保局指出,就业保险除为劳工在遭遇非自愿性失业时,提供失业给付外,对于积极提早就业者给予再就业奖助;接受职训的失业劳工,也会发给职训生活津贴;也提供失业被保险人及随同被保险人,加保眷属健保费补助;被保险人办理育婴留职停薪期间,还可请领育婴留职停薪津贴。
雇主若没有依规定办理加保手续,劳保局说,将被核处10倍罚锾,如因此导致被保险人领取就保相关给付的权益受损,还须负责赔偿劳工损失。
为保障劳工权益,劳保局表示,今年将锁定“短期补习班”查核,如发现新设立短期补习班已雇用员工,却未依规定办理投保,将会核处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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